什么是SCR重要控制人登记?为什么要做SCR?
香港公司注册处官网公告显现:《2018年公司(修订)条例》(下称《修订条例》)订定公司须备存“重要控制人注销册(Significant Controllers Register,以下简称SCR)”的新规则,《修订条例》将于2018年3月1日施行。
详细规则:一切在香港成立的公司都需求对重要控制人停止注销在册,注销在册事项内容必需建册并存于注册办理处地址或者香港指定地址,政府执法人员将随时停止查阅。
一、谁是公司的重要控制人?
公司的重要控制人包括:
“须注销人士”,即对该公司有严重控制权的自然人;及“须注销法律实体”,例如:对该公司有严重控制权,并为该公司的股东的某公司。
某人如契合下述5个条件中的1个或以上条件,即对公司有严重控制权:
1.该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2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如该公司没有股本,该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分摊该公司25%以上的资本或分享该公司25%以上的利润的权益;
2.该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25%以上的表决权;
3.该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委任或罢免该公司董事局的过半数董事的权益;
4.该人有权益或实践上对该公司发挥或行使严重影响力或控制;
5.该人有权益或实践上对某信托或商号的活动发挥或行使严重影响力或控制,而该信托或商号并不是法人,但该信托的受托人或商号的成员,就该公司而言契合首4
个条件中的任何1个条件。
二、哪些公司需求备存重要控制人注销册?
备存重要控制人注销册的规则,适用于一切依据《公司条例》或《旧有公司条例》组成及注册的公司,即本地注册成立的公司,当中包括:
1.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有限公司
3.无限公司
注:凡有股份在香港买卖所上市的公司,均获豁免恪守上述规则。
三、重要控制人注销册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须以中文或英文备存重要控制人注销册。
注销处须载有的内容包括:
1.公司每名重要控制人的所需详情;
2.公司每名重要控制人的须注销的更改详情;
3.最少一名指定代表的姓名或称号及联络材料,以提供与该公司的注销册有关的辅佐予执法人员。公司的指定代表须由以下任何一类人士担任:该公司的股东、董 事或雇员,而且必需是居于香港的自然人;或会计专业人士、法律专业人士、信托或公司效劳持牌人。
这里需求重点关注一下“公司指定代表”的几个重要条件,如今市场很多小的香港公司注册中介和代理可能无法到达上述请求,因而在办理“备存重要控制人登
记册”的时分,一定要找契合条件和资质的机构来做,否则可能呈现钱花了事情未办妥的状况。
四、依照新规则,契合条件的公司要做什么?
依据新规则,公司须:
1.在其注册办事处或某订明中央备存重要控制人注销册;
2.采取合理步骤,辨认公司的重要控制人,包括向该人发出通知和获得该人的所需详情;
3.把重要控制人的所需详情记入重要控制人注销册;
4.确珍重要控制人注销册载有最新的所需详情;
5.提供重要控制人注销册,以供执法人员及姓名或称号被记入注销册的重要控制人查阅和获得副本。
五、不注销“重要控制人”有什么结果?
2018年3月1日起开端施行《2018年公司(修订)条例》公司备存重要控制人注销册。如未有实行《修订条例》所述义务,即属刑事罪行,有关公司及其每名义务人可各处第四级罚款(即25000元),如状况适用,另每日各处分款700元。关于填写内容确保真实,虚假陈说即属立功,一经定罪,可处分100000-300000元及监禁6个月至2年。